作者简介:王彦伟,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山东大学孔子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
国家形象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中国问题专家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 Ramo)曾经说,中国目前最大的战略挑战都与其“国家形象”相关。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在“国家形象”方面的最大问题,不是简单的“国家形象”的好或坏,而在于中国人自己的想象与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想象有很大差距(乔舒亚·库珀·雷默、沈晓雷,2006)。
“向世界说明中国”任重道远,需要思想和认识的转变,更需要方式和方法的调整。而用来塑造“国家形象”最主要的方式,已经由二战和冷战期间所运用的宣传,转向公共外交,转向一种平和的、潜移默化的“国家形象”塑造。国际教育项目作为传播国家理念主张和政策立场的重要手段,一直被视作公共外交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吴迪、张勇先,2017)。
孔子学院就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文化治理领域的一个国际教育项目,得到政治学、教育学、传播学等领域国内学者的关注。然而,正如我们要表达的中国形象与外国民众所感知的中国形象存在差异一样,外国学者和民众对孔子学院的认识与理解也必然有所不同。“他者视角”下的孔子学院与中国公共外交研究,无论是对中国公共外交的实践优化与效果提升,还是对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Falk Hartig的独特视角和研究关切
德国学者FalkHartig是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媒介与传播专业博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东亚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他长期致力于孔子学院和中国公共外交研究,将孔子学院视为中国大外交背景下进行公共外交的一个路径。他通过大量一线资料,从孔子学院组织结构入手,剖析孔子学院作为中国公共外交的途径和手段的优势和问题。他是少数一直关注孔子学院和中国公共外交研究,而且观点相对客观的国外学者之一。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客观的研究成果对孔子学院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FalkHartig在《中国公共外交:孔子学院的兴起》一书中界定了公共外交的概念,及其与文化外交、国家形象的关系,以此作为孔子学院的理论分析框架,解释中国对公共外交的认识和方法,并通过孔子学院案例研究,详细描述了孔子学院的结构与组织、活动与受众,以及问题、挑战和潜力。
该书认为,孔子学院致力于满足全世界的中国语言文化需求,是中国最具魅力攻势和争议性的工具。相比于该领域的其他国际组织,中国政府已经找到感兴趣且有合作意向的国际伙伴来共同资助孔子学院,并有教育和文化交流领域的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参与。这成为孔子学院独特的组织结构设置,也充分表明了中国在公共外交背景下积极开展中外合作的意愿。
公共外交的中国路径
在国家进行国际传播和面向世界自我介绍的机制中,公共外交的角色与功能已得到广泛共识。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共外交的模式和手段也在转变,从宣传式单向沟通(只说不听)到对话式双向沟通(说和听并重)演化,完成了从“旧”公共外交向“新”公共外交的转型。任何一个国家开展公共外交的路径和方法首先是根据其国情和政治制度决定的,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探索适合本国特点公共外交路径的过程中,孔子学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对此,该书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关于公共外交的转型与本质特征
该书认为,近年来公共外交领域主流范式在转变,其特征就是从“旧”公共外交发展到“新”公共外交。“旧”公共外交的目标是说服,主要以国家/政府为中心,控制信息单向流动,且仅允许发送方和接收方有限互动。“新”公共外交强调相互理解和双向沟通,更关注目标群体的需求,以寻求共同利益空间。
公共外交理论研究范式转变,对开展孔子学院研究具有特殊意义。一方面,中国对公共外交的传统理解,更注重通过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以纠正误解,缺乏对互动、参与和寻求共同利益的关注。孔子学院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以国家为中心的项目,因此更倾向于是一种“旧”公共外交手段。另一方面,孔子学院具有独特的组织结构配置,强调外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使得孔子学院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新”公共外交的一个典型案例。
公共外交本质是一种“利己主义行为”,其背后深层次驱动因素是国家利益,因此公共外交中存在“适度原则”。一个国家开展公共外交的本意是树立积极的“国家形象”,但过度宣传可能会增添“政治宣传”色彩而被认为是粗暴的政治宣传,从而导致公共外交结果“事与愿违”;而如果真实全面地展示本国的方方面面,则会暴露国家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和短板,也会给“有目的”的国家可乘之机。如何把握好公共外交的“度”,进而实现相对均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公共外交实践的效果。
关于对外文化交流与文化外交
该书认为,文化交流本质上可以归属于文化外交范围。从传播的视角看,公共外交所传播的信息包含了文化因素。因此,文化外交是公共外交的一个部分,其核心部分之一是语言文化推广,各个国家的语言国际推广机构通过语言教学开展文化传播,增进目标受众对公共外交行动者所在国文化的理解和商品的购买欲望,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其经济增长。这与公共外交的目标存在一致性。另一方面,尽管文化外交与公共外交的行动主体多元,但无论是非官方还是官方的对外文化活动,其所代表的文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甚至是国家属性。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对外文化活动仍然是政府和国家力量驱动,属于文化外交和公共外交的范畴。
文化外交和一个国家的整体外交政策密切相关,其地位是由整体外交环境决定的,呈现出时断时续的特点。战争时期不重视文化外交,和平时期重视文化外交,这导致文化外交作为一种外交策略在各国的地位普遍较低,原则上能得到支持,但就日常实践而言则只是一项次要的外交活动,缺乏长期持续性。由于世界目前处于总体和平时期,文化外交在相当长时间内可以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具有短期持续性,但从长期来看却存在维持困难的问题。
中西方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差异导致文化外交的资金来源也有差异,欧美国家的文化活动多由公共资金资助,即纳税人的钱,政府对资金有所保留,而中国对外文化活动的资金大部分则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正是这样,孔子学院的资金来源方式引起了国外公共外交学者的关注和研究。
关于孔子学院与中国公共外交的实践
该书认为,与其它国际语言文化推广机构相比,孔子学院最关键的区别在于其中外合作组织结构,这不仅使某一孔子学院及其合作伙伴受益,还对中国公共外交行为产生广泛影响。这种独特的合作模式体现出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中国愿意在公共外交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并最终服务于国家发展。这种方式具有战略智慧,因为它将提升孔子学院的形象与声望,使其成为中国公共外交领域一个投入不多却收效明显的项目。借助全球兴起的汉语与中国文化热潮,中国政府找到了有兴趣、有意愿的国际合作伙伴共同为孔子学院提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中国公共外交的发展。
孔子学院的组织结构吸引了国外利益相关者,他们为孔子学院提供场地和人员等。案例表明,这种合作方式的优势明显。首先,孔子学院在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获得较大成效,虽然当前中外方投入比例是1:1,但实际上国外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正在逐渐增多。其次,国外利益相关者助力搭建中国政府与外国民众沟通的桥梁,提高了孔子学院项目的可信度,国外合作者大多数是大学,它们不仅强调与政府保持距离以保证独立性,还通常对政府持怀疑态度,这使得孔子学院项目的可信度更高。再次,以《孔子学院章程》为基础,孔子学院作为外方主办大学组成部分和本地化机构。最后,中方外派人员可以开阔视野,得到锻炼和提升,并将新理念带回中国,进而发挥更大作用。然而,该组织结构也存在一定问题:中国大学经常和国外多所大学或者多个机构合建孔子学院,可能会导致中方大学负责孔子学院建设与管理的人员相对紧缺。
关于孔子学院与中国公共外交的研究
该书认为,孔子学院综合研究的不足有两点:一是孔子学院研究的概念框架存在混淆,经常将孔子学院与中国软实力、或中国公共外交、文化外交混在一起,要么以功利的宣传为研究背景,要么将其作为无特定目的的文化交流案例;二是对孔子学院缺乏深入了解,并给孔子学院贴上各种标签。
在中国公共外交大环境中的孔子学院,中外合作的组织形式非常重要,迄今为止尚未有研究全面分析其组织结构。由于孔子学院由国家汉办、中方合作者和外方合作者三方共建,这使得孔子学院像一家位于国外大学内的“合资”机构。根据《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的建立方式具有灵活性,但主要是中外合作,国外机构须首先向孔子学院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中国找一个大学或者相关机构与申请者签订共建协议。这说明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孔子学院不是中国政府强制建立的,而是国外合作方主动要求,并基于中外双方自身利益的。国外对于孔子学院的研究缺乏深入调查研究,虽然张口闭口谈孔子学院,但是对于孔子学院却很少有过接触。作为中国公共外交的工具,孔子学院在塑造国家形象方面展示了一个正确的中国(TheCorrectChina),而不是一个真实的中国(TheRealChina),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孔子学院对中国公共外交的贡献。这与中国的国情体制有关,任何国家公共外交的途径和方式都含有国情因素,中国也不例外。这体现的是公共外交本身的特点,不应该成为批评孔子学院的借口。孔子学院独特的中外合作组织结构,提高了孔子学院传播中国信息的可信度,总体上来说这种结构的积极影响更大,有助于孔子学院实现其整体价值,这是中国在公共外交方面的明智选择。
在中国公共外交大背景下,孔子学院研究的视角应向以下三个方面拓展:一是对其他地区孔子学院的研究,如非洲、拉丁美洲等,这些地区的孔子学院所处的环境与发达国家不同;二是对孔子学院中方合作者的研究,如支撑机制等;三是对孔子学院参与者的研究,如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参与孔子学院、如何感知传播的信息等。
孔子学院与中国公共外交的实践方向
总的来看,《中国公共外交:孔子学院的兴起》一书对孔子学院和中国公共外交实践的启示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孔子学院运行与管理应把握三个“适度”。一是内容选择适度,面向国内外不同类型目标群体的信息传播,应在把握适度性的基础上提高精准性;二是活动参与方式适度,在主办各类课程和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活动,通过“承办”或“协办”实现“二级传播”;三是国别地区差异适度,在尊重传播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国别地区的适度差异化。
第二,兼顾好基于等级和基于网络两种传播模式,寻求新旧公共外交的“最大公约数”。在继续做好“政府—外国受众”模式的同时,加大孔子学院对国内社会的反哺力度,拓展“政府—国内民众—外国受众”模式。
第三,孔子学院不仅是公共外交的行动者,还作为一个海外实体存在,为行动者搭建了公共外交的实践平台,政府、企业界、媒体界、理论界、城市等都可以成为其合作主体。这种基于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利益共生的协同,使孔子学院的公共外交功能产生“叠加效应”,并获得更多社会认同。孔子学院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应该被进一步研究与强化。
第四,针对国外对孔子学院的批评和质疑,要有更加有力的增信释疑。一方面,学者作为独立、客观的研究个体,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另一方面,应为教师和志愿者提供“半成品”甚至是“成品”,降低对个人知识储备、理解水平和表达能力的依赖性,当然,这有赖于孔子学院总部积累并供给更多的公共性知识资产。
进一步的思考与展望
诚然,本书的部分观点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延伸或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文化外交和公共外交的关系。尽管FalkHartig在书中对文化外交和公共外交都有所论述,但是并没有对文化外交和公共外交的关系进行严格的区分,国内外学者对此也众说纷纭。不可否认,文化外交和公共外交都属于外交的形式,但是否应在同一个标准下进行分类则有待商榷。文化外交是某一个特定领域的外交途径,与经济外交、军事外交,乃至所谓的铁路外交平行;公共外交是按照行为主体划分的外交途径,与政府外交、企业外交、城市外交平行。作为一个领域的文化外交和按照行为主体划分的公共外交,不是一个概念层级内的内容,它们彼此交叉,但既不能等同,也不能分割。孔子学院通过多元利益主体合作,进行文化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使其处于文化外交和公共外交的交叉场域。
第二,关于公共外交的“利己主义行为”本质。毋庸置疑,外交服务于国家利益,公共外交也不过于此,但是,在多方“利己主义行为”的基础上,存在正和博弈的空间,使得这种“利己”也同时具有了“利他”的特性。文化外交基于国家利益,但超越国家利益,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实现了国际和全球意义。因此,如何认识与理解孔子学院,使其获得更有意义的发展空间,不仅要说明“他利”,也需要坦诚地说明“自利”,同时要均衡“自利”与“他利”的关系,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形成“共利”。在这一点上,孔子学院文化外交与公共外交的功能具有一致性。
第三,关于正确的中国和真实的中国。该书一再强调,孔子学院向世界介绍的是正确的中国(The Correct China)而非真实的中国(The Real China)。然而,此处的“非真实”不是虚假,而是体现了由于信息的局部缺失造成的“不完整性”。事实上,“正确的中国”和“真实的中国”不是对立的,反而存在很大交集,那就是中国生动的发展现实。除此之外,正确的中国还包括中国的发展愿景,真实的中国还包括中国的发展问题,因此,如何巧妙、客观地介绍中国的问题和不足、方案和信心,关系到信息传播的完整性。孔子学院可以成为中国公共外交转型的政策试点,把更多经验教训转化成公共外交的知识资产,进而为其他公共外交项目提供借鉴。